本會於10月27日經濟委員會會議中,針對「風災復原補助—製造業設備場域復原」提出建議,原補助規定為每家(依統一編號)最高補助20萬元,經建議後業已通過,改以工廠登記證為申請單位進行補助申請,詳如附件,請參閱,謝謝。